为解决我县校医及保健人员短缺的突出问题,同时落实好“稳就业”要求,促进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结合我县实际,依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及有关规定,现就公开自主临聘校医及保健人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临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自主临聘领导小组的监督和指导下,采取考试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岗位计划及要求
(一)临聘对象及数量
应往届已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相关专业毕业生,临聘数量45名。
(二)临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学历条件: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且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3、户籍条件:2023年6月1日前(含)须为定边县户籍或生源(或配偶为定边县户籍亦可)。办理登记结婚时间要求于2023年6月1日前(含)已正式办结;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及以下(1993年1月12日至2006年1月11日期间出生);
6、具备临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具体详见《定边县2024年自主临聘校医及保健人员岗位计划表》
(三)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2、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县级自主临聘考试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3、现役军人和在校学生;
4、招聘(录)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5、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包含“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特岗全科医师”、“振兴计划”等人员)服务期未满的;
6、已属于定边县县级自主临聘人员的;
7、失信被执行人;
8、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规定需要回避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临聘要求的。
三、临聘程序
本次自主临聘通过发布公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结果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1月22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共1天)。
报名地点:定边县西环路人力资源市场大楼一楼大厅
报名要求: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应聘人员须本人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和学位在线验证报告、1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方可报名(研究生须提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另:非定边籍人员与定边籍人员结婚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结婚证及配偶户口簿。
(二)考试
本次临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本次临聘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核减招聘计划,核减信息将在定边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1、笔试
(1)笔试满分150分,笔试主要测试考生对医疗卫生基础知识的掌握,采取现场阅卷并现场公布成绩。
(2)领取准考证、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
(1)面试考生按照笔试考生成绩由高到低不高于1:3的比例确定。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2)面试考核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当场宣布面试考核成绩。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1.5×6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由电脑软件按公式一次计算生成,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
(三)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根据临聘计划1:1的比例,从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并确定为进入体检人员。
(四)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考生对体检不合格的结论如有异议,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2个工作日内,可向体检组织单位提出复检申请,体检组织单位安排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招聘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
(五)考察
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招聘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员体检。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体检、考察不合格者,取消临聘资格。
(六)公示
拟临聘人员统一在定边县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聘用及管理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经查失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相关临聘手续。
本次自主临聘人员,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实行人事代理、聘约化管理,并按照有关规定与临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一年一签,聘用期间根据本人表现和工作需要决定是否续聘。本次自主临聘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五年,期间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不得离开校医及保健一线岗位。临聘人员的管理和考核,参照用人单位同类人员的管理和考核办法进行。
五、工资及待遇
本次自主临聘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内本科生执行新聘人员见习期工资福利保险待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执行本科定级工资待遇。试用期满后经人社部门和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临聘,享受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工资福利保险待遇;试用期满后经人社部门和用人单位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临聘资格。
六、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因提供的联系电话停机或者关机造成后果的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自主临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考;对于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误报、审查人员误审进入考试环节或拟定为意向协议人员的,将对应聘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取消临聘资格。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资格审查,也包括体检、考察、公示,以及临聘等监督,贯穿于自主临聘工作全过程。
(三)本次自主临聘不收取任何费用,考试不指定任何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联系电话:0912-4218920
定边县2024年自主临聘校医及保健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1月12日
文章来源:https://www.dingbian.gov.cn/Html/zwgk/gsgg/477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