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项目建设人才队伍,进一步加强我县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着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全面加强我县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力量,推动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甘泉县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
本次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共计13人。其中,甘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7名;甘泉县经济发展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6名。后附具体招聘岗位资格条件。
二、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人员的范围
2021年及以前取得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全日制普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二)招聘人员的资格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2.甘泉县生源或甘泉县户籍(2022年5月1日前户籍在甘泉县);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至2004年1月1日期间出生);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条件;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不符合报名应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曾因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2.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三、招聘人员待遇
(一)甘泉县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属县政府出资购买的服务岗位,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不纳入延安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综合监管平台管理。
(二)待遇
1.应聘人员一经聘用后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合同制管理,每年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解除劳动关系;
2.工资待遇:每月3500元(含需个人缴纳的保险费用),由县财政列入预算;
3.按有关政策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4.工资待遇可根据工作需要逐步递增,适时由县政府会议研究决定。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实施。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在甘泉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anquanxian.gov.cn/)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2年5月17日—5月19日
上午8:30-12:00,下午2:30-17:30
2.报名地点:甘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12室(县政府院内主楼一楼)
3.所需证件及资料:报考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现场填写《甘泉县政府购买服务岗位招聘报名表》1份。
4.资格初审与现场报名同时进行。报考人员要如实填写本人信息,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进行资格初审,审查通过后信息不得变更。如报考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信息不符,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5.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对于报名人数不足造成岗位空缺或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报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进行岗位调剂或放宽开考比例。
6.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到甘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12室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必须持有准考证,未持准考证者,不得参加,请予妥善保存。
(三)笔试
本次招聘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满分为100分。
1.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及参加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在甘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四)面试
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末尾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对报名人数超过招聘计划总数但未达到1:3的,所有参加笔试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体检和考察人选。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综合成绩测算及比例设置
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计算综合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仍为并列时,可再次加试专业技能测试,按照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排名顺序。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工作由甘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甘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和甘泉县经济发展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递补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甘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甘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和甘泉县经济发展局组织实施。着重考察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业务素质与招聘岗位的适应度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体检考察的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七)公示及办理相关手续
考察工作结束后,对确定的拟招聘对象向社会进行为期五个工作日的公示。
对以下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公示期满后不再替补。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被取消资格的;
3.自愿放弃的;
4.因其他情形导致岗位空缺的。
五、疫情防控
所有报名人员应主动配合落实疫情防控规定,接受测温、扫码、戴口罩、一米线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履行好个人疫情防控责任,现场出示“陕西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陕西健康码-场所码”为黄码、红码人员不得报名,“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提示近14天有延安市外旅居史的,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报名。笔试具体疫情防控要求,将在笔试前予以发布。
六、重要提示
(一)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考岗位;对于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误报、审查部门误审进入录用环节的,将对该应聘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对应聘人员既有报名时的资格审查,也有聘用前的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在现场报名等程序中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0911-4222013
文章来源:http://www.ganquanxian.gov.cn/zwgk/rsxx/gwykl/2489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