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安康市公安局遴选公务员笔试成绩和面试公告

2018-08-08 陕西公务员考试网

  2018年安康市公安局遴选公务员笔试成绩和面试公告发布,陕西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有关内容发布如下:
  2018年安康市公安局公开遴选公务员笔试成绩公布和面试工作安排公告
各有关考生:
  按照《2018年安康市公安局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规定,现将笔试成绩、面试工作安排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公布
  本次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为41.91分。凡笔试成绩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人员,不能进入面试,也不得递补。笔试成绩查询详见附件1。
  进入面试人员按照缩减后《职位表》确定的遴选计划人数,在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按照1:3的比例,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职位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
  1.面试时间:
  2018年8月11日(星期六)
  面试开始时间:上午8:00开始
  地点:安康市高新区数字化创业大厦9楼929会议室
  面试考生7:30分别在指定地点集中点名;抽签开始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抽签现场,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三、注意事项
  1.考生参加面试时,须带本人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原件。
  2.请参加面试的考生提前查询交通路线,适当安排路途时间,注意交通安全,并按时到场。考生着装应朴素、大方、得体,不得佩戴明显标示物。
  3.请考生认真阅读《面试考生须知》(附件2)。
  四、公布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情况
  8月11日下午将在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进入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情况,同时公告体检工作安排。
  联系电话:市人社局(公务员局):0915—3214338
  市公安局:0915-3181115
  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安康市公安局
  附件:
  1.2018年安康市公安局遴选公务员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018安康市公安遴选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序号 准考证号 职位代码 报考职位 笔试成绩 是否进入面试 备注
1 00020180302 201803 刑事犯罪侦查 80.30  是  
2 00020180303 201803 刑事犯罪侦查 77.60  是  
3 00020180301 201803 刑事犯罪侦查 72.20  是  
4 00020180407 201804 公安执法管理 83.10  是  
5 00020180406 201804 公安执法管理 79.10  是  
6 00020180404 201804 公安执法管理 75.30  是  
7 00020180408 201804 公安执法管理 67.90     
8 00020180405 201804 公安执法管理 66.80     
9 00020180512 201805 文秘 83.50  是  
10 00020180511 201805 文秘 81.80  是  
11 00020180510 201805 文秘 67.70  是  
12 00020180509 201805 文秘 41.10     
13 00020180713 201807 公安执法管理 75.10  是  
14 00020180714 201807 公安执法管理 70.10  是  
15 00020180715 201807 公安执法管理 66.30  是  
16 00020180716 201807 公安执法管理 58.20     
17 00020180817 201808 文秘 74.10  是  
18 00020180819 201808 文秘 59.10  是  
19 00020180818 201808 文秘 55.50  是  
20 00020180923 201809 公安执法管理 73.00  是  
21 00020180922 201809 公安执法管理 72.80  是  
22 00020180924 201809 公安执法管理 69.60  是  
23 00020180920 201809 公安执法管理 65.90     
24 00020180921 201809 公安执法管理 60.30     
  2.面试考生须知
  面试考生须知
  1.抽签开始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抽签现场。
  2.考生应自觉关闭通讯工具,按要求统一封存。对面试封闭区域内使用通讯工具的考生,按考试违纪有关规定处理。
  3.考生按预分组抽签确定考场及面试次序。
  4.考生应服从工作人员安排,面试前自觉在候考室候考,不得随意离开候考室;面试时由引导员按次序引入考场。
  5.考生进入考场后应保持沉着冷静,自觉配合主考官进行面试。没有听清试题时,可以向主考官询问。
  6.考生在面试中不得介绍个人姓名、籍贯、就读院校、经历等状况。
  7.面试时间为12分钟。面试结束后在考场外等候公布成绩。听取面试成绩后,考生应签字确认。
  8.考生应自觉保守试题秘密。考生面试结束后应离开考区,不得在考区大声喧哗、谈论考试内容;不得向他人传递面试信息或扩散面试试题内容。
  9.考生必须遵守面试纪律。对于一般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一经查实即按《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令第30号),予以处理;对于提供作弊器材或者非法出售试题、答案的,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将按照2015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修改后《刑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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