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陕西安康市市级党政机关(参照管理单位)遴选(选调)公务员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17年7月25日至7月28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报名截止时间为7月28日下午18:00。笔试。笔试为《综合能力测试》一门,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需要备考的考生可参考最新陕西公务员考试用书进行备考。陕西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条件公布如下。
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遴选(选调)职位的报考范围
全国各级党政机关(单位)已进行公务员(工作人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工作人员)。
(二)其他部门(单位)遴选职位的报考范围
1.安康市各县区党政机关(单位)、镇(办)已进行公务员(工作人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工作人员)。
2.安康市生源,本人在外地工作,属县(区)及县(区)以下党政机关(单位)登记的在编在岗公务员(工作人员)。
3.配偶一方在安康市境内工作,一方属外市县(区)及县(区)以下党政机关(单位)登记的在编在岗公务员(工作人员)。
4.父母一方户籍在安康各县(区),本人在外地工作,属县(区)及县(区)以下党政机关(单位)登记的在编在岗公务员(工作人员)。
(三)报考的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人员)经历;
3.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具有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7月25日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
7.具有公开遴选(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上述所列条件,如与职位资格条件不一致时,以职位规定的具体条件为准。
工作经历、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25日。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根据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未满服务年限(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31日)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与遴选(选调)机关(单位)公务员(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