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陕西西安事业单位招聘体检和考察公告(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

2017-07-13 陕西公务员考试网

   2017陕西西安事业单位招聘体检和考察公告(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
  陕西公务员考试网讯:西安市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面试工作已经结束,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现将体检和考察有关安排事项公告如下:
  一、西安市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和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体检
  (一)体检安排(详见附件2)
  (二)体检要求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一张一寸近期彩色证件照。
  3.前一天晚上10:00至体检当天请保持空腹。
  4.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5.无故不按规定参加者,视为本人自动放弃。
  三、考察
  考察主要内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次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考察工作由各主管部门和区县人社局具体安排实施,要求7月28日前完成。
  原标题:关于西安市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体检和考察的公告
  点击下载>>
  2.体检安排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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