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6-16 陕西公务员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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汾西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组资格复审公告
汾西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组重新启动2011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公告
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市人社局审核批复,我县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9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保证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因事择人、人尽其才、发挥特长的要求,公开招聘、考试考核、择优聘用,为我县部分事业单位充实一批专业实用人才。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涉及31个事业单位的59个岗位。招聘岗位和名额详见《汾西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
1、户籍在本县或生源属本县计划内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毕业生;
2、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0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3、具有良好的品行,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6、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详见《汾西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办法
报名时间:2011年5月5日至5月7日下午6时。
报名地点:汾西县信访服务中心(凤凰广场东侧)。
报名要求:
①报名时递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就业协议书)、网上学历证明以及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看原件、留存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同底彩照4张。填写《汾西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
②报考人员按照招聘方案公布的岗位及要求报考,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其岗位要求的学历必须是第一学历,参加考试和报名时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资格审查
①资格初审。由县招聘领导组办公室按报考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的考生交报名费、考务费共150元(不含体检费)。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3:1以上方能进行考试,达不到比例的,则相应调减比例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并在笔试前通知该岗位报考人员重新选报岗位。对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或特殊专业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招聘领导组审核批准后可进行考试,但必须达到2:1的比例。
考生凭报名收费收据和有效身份证到县人事局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应聘者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应聘资格。
②资格复审。招聘领导组办公室对进入考核阶段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审查考生的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身份证、个人档案材料以及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不能如期提供相关证件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复审未通过的,取消应聘资格,对空缺的名额按考试成绩顺序递补。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1、笔试
①笔试内容:时事政治、经济知识、历史知识、法律知识、文秘知识等;
②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成绩向社会公布。
根据考生所报考岗位,将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以岗位需求人数2∶1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