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事业单位:山西省质监系统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2013-09-30 陕西公务员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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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山西事业单位面试辅导简章


山西省质监系统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详细安排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2013年7月28日至7月31日工作时间。由于此次资格复审人员比较多,将分批分段安排复审,请查看省质监局统一安排的个人复审的具体日期和时间(见附件),准时参加复审。逾期(至7月31日18时结束)不参加复审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如因个人原因放弃本次考试的,请于7月25日18时前在本人笔试准考证上注明“我自愿放弃本次事业单位招考”,并签名,传真至0351-3531287。

二、资格复审地点:太原市双塔西街17号山西邮电大厦(联通大院内或南沙河往东)。由于太原市道路改造,交通拥堵,请各位考生提前做好准备,选好路线,按时参加复审。

资格复审考生需提交的材料

1、笔试准考证(原件)。

2、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或毕业院校出据的本人基本信息、上学时间、学历、所学专业证明;非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面试和体检后取得考察资格的考生,在考察前须提供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职位的考生,须登陆山西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其中服务地考核意见栏,由所在地服务单位和县级主管部门分别盖章;派出部门意见栏,应由市以上的主管部门加盖公章(其中大学生村干部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山西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或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外省大学生在山西省境内服务的“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可视同服务地考生对待。

“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岗位”的报考人员,须提供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同的工程师以上任职资格证书和任职资格文件,国家职称外语B级以上合格证书和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证书三个模块证书,并提供以上证书复印件。

有户籍限制(指山西省质监局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中明确的)的须提供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关于户籍证明说明:⑴常住户口提供居民户口簿(复印件要求首页与本人单页复印在一页上)。单位集体户口须提供单位集体户首页和本人单页户籍资料。大学生在校户口不作为常住户口。大学生毕业后户口挂靠在各地人才市场等户籍托管机构且没有工作单位的不作为常住户口,有工作单位且档案在人才市场代管的(企业人员须持有劳动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满1年以上),可按常住户口对待。⑵生源地考生户籍现不在考录要求所在地的需提供派出所出据的电脑打印的《户口迁出证明》,派出所加盖公章。

5、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原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并提供原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证明;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并提供定向、委培单位证明。

6、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专业知识测试等后续环节的资格。考生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7、报考人员须对自己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山西省质监系统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复审具体安排.xls
 

山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3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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